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保健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学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得免修。部分学生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行体育课学习者,需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体育保健课主要针对伤、病、残、体弱、特殊体型(过胖过瘦)及高龄学生等学生开设,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康复、保健体育教学。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
1、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残疾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并有相关部门提供的残疾证明者;
2、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器质性心脏病史(并已治愈符合入学体检规定)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者;
3、进校后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指定医院证明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者,应及时申请选修体育保健课,报体育部备案并批准;
4、因手术或重病未痊愈,经指定医院确认在休复期内者。
三、下列情况不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的理由
1、高考体检及新生体检复查中隐匿病情或未能如实反映病况者;
2、因体质或技能等原因,不能达到某些运动标准者。
四、保健班学生成绩评定
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保健课的期末总评成绩原则上不超过80分。
五、保健班转入程序
学生在进行其他体育选项学习过程中,因伤病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正常学习者,应及时到体育部办理转体育保健课学习手续,如未能及时办理转项手续,将无法取得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具体申请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原因,并提交有关的病历、病情证明等有效材料经所在学院确认签字盖章后交体育部,体育部审核通过后,将该生转入体育保健班学习,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做好备案。
六、保健班转出程序
在体育保健课学习的学生伤病已经痊愈,如想转入其他体育选项课学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本人到市级以上医院复查或核实病情,签署医院或医生意见,提供能充分说明该生已经可以参加正常体育活动的医院诊断书等有效材料,经所在学院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到体育部办理转项手续。
七、特别说明
凡是符合体育保健课学习条件者,如因个人原因隐瞒病情,在体育部组织学生网上体育选课时未选体育保健课,或出现伤病后未及时到体育部办理转入保健班手续,如出现伤病加重甚至出现人身意外、无法取得体育课成绩等不良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本规定由体育部负责解释。